劳务费发放现场
覃军院长主持
发放现场
五万多元收蔗款一拖就是三年,法院穷尽调查手段,核实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。被执行人去世后,39名农民工的劳务费何去何从?6月27日,宾阳县法院举行2018年度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大会,将55926.7元专项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这39名农民工手中。
“针对这39件涉民生‘执行不能’的案件,法院通过开设涉民生类案件快审、快执、快清的“三快”绿色通道,积极争取宾阳县委、县政府的支持,并按照司法救助发放相关制度,严格审查把关,根据各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发放专项司法救助金?!北鲅粝胤ㄔ涸撼ゑ诜⒎糯蠡嵘辖樯芩?。正值“百日风暴”专项执行行动期间,宾阳县法院常态化利用强制手段专攻小额标的案件,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,向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专项司法救助金,为他们解决燃眉之急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也体现了法院的人文关怀。
“没有想到能领到救助金,感谢人民法院,也感谢黄日进法官,我知道他很努力很辛苦地帮助我们?!鄙昵胫葱腥寺桨⒁谈锌厮?。 2014年5月1日,文某组织陆阿姨等39人收砍其位于宾阳县武陵镇种植基地的甘蔗,约定半个月结付一次劳务费,以砍伐甘蔗吨数计劳务费。2015年5月下旬,陆阿姨等人收砍完甘蔗后,经核算,文某尚欠陆阿姨等39人劳务费55926.7元。经多次催收未果,陆阿姨等人将文某诉至宾阳县法院,法院判决文某支付陆阿姨等39人劳务费55926.7元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,宾阳县法院执行干警穷尽调查手段,发现被执行人文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,并在执行过程中获知和核实了被执行人文某去世的消息。了解到39名申请执行人均为农民工,生活拮据,宾阳县法院以民生为重,充分考虑申请执行人的现实困难,经过严格的审核后决定向39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926.7元。
“终于拿到钱了,不容易??!非常感谢法院!”发放现场秩序井然,39名当事人都纷纷表示感谢法院和法官们为他们所做的努力。
“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救助力度,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?!狈⒎糯蠡峤崾?,覃军表示,对于“执行不能”的案件,宾阳县法院除了向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专项司法救助金外,还将继续做好终本案件回头看工作,定期梳理、排查终本案件,一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法院将立即恢复执行。同时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,用足用好各种法律手段,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,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 来源:宾阳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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